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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聯系統“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委員會”經驗做法

發布時間:2023-11-15 信息來源:法律服務部 字號:【

  編者按:

  今年是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60周年和習近平總書記指示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20周年。11月6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親切會見全國“楓橋式工作法”入選單位代表。同日,紀念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60周年暨習近平總書記指示堅持發展“楓橋經驗”20周年大會在京召開,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提升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法治化水平,為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創造更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商會調解是民營經濟領域探索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生動實踐,是工商聯服務促進“兩個健康”、推動所屬商會改革發展的創新載體,是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的重要舉措。10月8日,在全國調解工作會議上,司法部表彰了一批“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委員會”和“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工商聯系統共有7家調解組織獲評“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委員會”、9名調解員獲評“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這些商會調解組織和調解員在推動商會調解工作方面積累了寶貴經驗,作出了積極貢獻。現將工商聯系統“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委員會”經驗做法和“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典型事跡刊發,供各地學習借鑒。

 

  “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委員會”經驗做法之一

創新商會調解工作 提升服務“兩個健康”的質效

——阜陽市總商會人民調解委員會經驗做法

  阜陽市總商會人民調解委員會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調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動新時代“楓橋經驗”向民營經濟領域深化拓展,充分發揮商會在化解涉企糾紛、協同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為民營企業和民營經濟人士發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維權服務,營造良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阜陽市工商聯獲評“安徽省工商聯商會人民調解工作先進示范市級工商聯”、“2021年度阜陽市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集體”,阜陽市總商會人民調解委員會獲評“2021年度阜陽市十大優秀人民調解委員會”、“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委員會”稱號。

  一、加強組織建設,提升調解工作規范性

  堅持把規范、精準、高效機制建設作為化解多元矛盾糾紛、提高訴調質量的重要依托。一是注重制度建設。聯合市中級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出臺《關于推進商會人民調解工作的實施方案》,積極爭取黨委、政府重視商會調解培育培優工作。規范商會調解組織運作,研究制定《阜陽市商會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及工作規則(暫行)》、《阜陽市總商會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調解案件補貼暫行規定》。創新引入社會律師參與商會人民調解案件審核,制定《阜陽市總商會人民調解委員會經費管理使用辦法(暫行)》。二是注重組織建設。嚴格按照“五落實”和“六統一”要求,積極推進商會人民調解組織建設,阜陽市市縣兩級工商聯商會調解組織實現全覆蓋,并在同級人民法院設立人民調解工作室或聯絡站。積極推進商會調解組織向商協會延伸覆蓋,先后在阜陽市門窗幕墻協會、阜陽市汽車配件商會和阜陽市餐飲商會掛牌成立調解工作站。三是注重配強隊伍。按照政治素質強、業務水平高、工作作風實的要求,全市調解組織從商會負責人、民營企業家、行業專家和律師等群體中選聘55名擔任市商調委委員和調解員。統一把商會調解員納入人民調解、勞動爭議調解業務培訓范疇,聯合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多次舉辦多元化解矛盾糾紛培訓班,組織參加全國工商聯“網絡云培訓”,著力提升調解員整體素質。

  二、加強工作創新,提升商會調解整體效能

  推動新時代“楓橋經驗”向民營經濟領域深化拓展,充分發揮商會在化解涉企糾紛、協同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一是搭建法商聯調平臺。推進法商共治,創新“工商聯+法院+商會”“工商聯+仲裁委+商會”矛盾糾紛調解機制,聯合市中院出臺《關于建立健全人民法院與工商聯溝通聯系機制的意見》,全市人民法院調解平臺與工商聯商會調解服務平臺實現互聯互通,建立了“矛盾糾紛化解信息系統”,法院直接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向“工商聯商會調解服務平臺”推送調解案件,促進了商會調解機制與訴訟程序有機銜接。市縣兩級商會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功調解案件5000余卷。二是搭建警民聯防平臺。聯合市公安局印發《關于服務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建立健全溝通聯系合作機制的實施方案》,探索建立“警官聯系包保”、商協會建立警務聯絡室等服務保障機制,切實推動涉民營經濟領域矛盾聯調,共同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三是搭建會企聯動平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整合基層矛盾糾紛化解資源和力量,在商會建立調解組織,發揮商會在協同社會治理、化解涉企糾紛中的積極作用,邀請商會負責人、企業家加入調解員隊伍,發揮"內行人管內行事"的先天優勢,實現商人糾紛商會解,確保糾紛化解在商會、化解在企業。

  三、加強聯系合作,延伸商會調解工作觸角

  堅持調防結合,推進法治民企建設,依法維護企業合法權益。一是當好涉企矛盾的調解員。深化“萬所聯萬會”機制,聯合市司法局推動全市70家商協會與70家律所建立合作聯系機制,探索推動律師事務所在直屬商協會設立一批律師調解工作站,提供律師調解服務,開展涉企矛盾排查行動。指導商會把主動排查糾紛、就地化解矛盾、促進和諧穩定作為聯系走訪會員企業的重要議程。安徽弘大律師事務所、阜陽市物流協會共建“萬所聯萬會”機制做法入選全國“萬所聯萬會”機制典型事例 (2021—2022)。二是當好法律服務的貼心人。加強法治民企建設,推進執委企業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安徽晶宮綠建集團有限公司成功注冊4名公司律師,安徽翔勝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民營企業獲評“安徽省百佳法治民企”。充分發揮市非公有制企業律師服務團,持續開展“法律三進”活動,組織律所為全市民營企業開展“法治體檢”活動。三是當好法治成果的宣傳員。在全市工商聯系統舉辦防范經營風險、債務化解、勞動用工、電信詐騙等方面的系列專題講座,推動民營企業依法守規經營,助力民營企業穩預期、強信心、促發展。大力宣傳商會調解成功案例、優秀成果,提高商調委知曉度,引導企業積極運用商會調解,理性表達訴求,依法處理糾紛。

 

  “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委員會”經驗做法之二

融通法理情 調解暖民心

——福建省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業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經驗做法

  2023年10月,福建省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業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被司法部表彰為“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委員會”。喜訊的背后,是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多年來的執著堅守與默默付出,勤奮致遠、拼搏進取的委員會成員在新時代新征程上不懈探索、奮力奔跑。

  福建省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業協會是福建省唯一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業協會,擁有會員近600家,服務全省12萬多清潔環衛行業職工。人民調解委員會成立以來,充分發揮內行人解業內事、商事糾紛商人解的優勢,不斷完善制度機制,持續加強調解員隊伍建設,推動協會民營企業家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依法依規提高發展水平,在推動優化法治環境和完善基層協商治理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截止到目前,協會累計成功調解案件超58起,涉案金額超3770余萬元,維護了會員企業及環衛職工合法權益,促進了行業和諧發展和社會團結穩定。

  固基強本聚合力

  基層問題錯綜復雜,群眾矛盾千變萬化,僅靠調解解決不了所有問題。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人民調解規范化建設活動為契機,通過強化組織、隊伍、制度、業務建設,攥指成拳,形成干事創業的強大合力。

  在調解工作中,委員會創新體制機制,打造“楓橋經驗”商協會樣本,努力帶領調委會成員把工作重點放在“防”字上,認真摸索各類糾紛發生的特點和規律,采取得力措施,抓源頭治理,把矛盾化解在基層,發揮人民調解工作“第一道防線”的作用。

  在組織機構建設上,進一步完善省級協會、市級協會、行業企業三級人民調解組織網絡,牌子掛在省級協會,作為人民調解委員會聯絡企業職工、化解矛盾糾紛的平臺;在市級協會設立調解室,在成立工會的企業設立調解信息員,開展行業和重點單位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和信息反饋工作,不斷完善矛盾糾紛預控預警機制,使矛盾糾紛得到及時發現及時化解。

  協會有著市容環衛行業豐富的內行人才資源,包括專家學者和專業從業人員,他們大都精通該行業知識,熟悉本領域業務,能有效找到糾紛產生的根結,能充分利用行業規則解決糾紛,能根據現實情況提出指導性解決辦法。為此,在人員配備上,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注重從熟悉企業經營管理和協會運行、有行業影響和威望、具有法律政策素養、公道正派、熱心人民調解工作的企業經營者、商會法律顧問、工會代表、相關領域專家及社會人士中聘任調解員6人,同時與福建端末律師事務所簽訂法律顧問服務協議,并吸納律師擔任人民調解員,充分發揮律師專業優勢,主動參與協會的人民調解工作,實現了隊伍專業化。在工作保障上,依托協會辦公場所,設立人民調解室,配齊了人民調解標牌、印章、標識,各種工作制度和調解程序均制作成版面上墻,嚴格執行“五落實”、“六統一”工作要求。

  此外,在業務能力上,調解委員會建立疑難糾紛集體會診制度,強化人民調解員隊伍的學習和培訓,定期組織調解員研究人民調解案例,組織案件評查和交流觀摩,不斷提升人民調解員的業務素質和調解技能。

  深入一線解民憂

  多年來,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深入基層、貼近職工,堅持定期排查與集中排查相結合,組織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確保行情民意在一線收集、矛盾糾紛在一線調處、職工訴求在一線解決。

  2019年9月,環衛工人王某某愛人陳某某,致電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反映丈夫工傷待遇不能得到有效落實,提出調解申請。接到申請后,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迅速反應,即刻向王某某所在單位求證具體情況。原來王某某因在清理環衛垃圾時被鐵釘扎到,因未及時打破傷風疫苗預防,導致破傷風發作,出現昏迷、抽筋、發高燒等癥狀,隨即送入省醫大附屬第一醫院搶救,歷經一個月的治療,治療期間產生的醫療費用高達20多萬元。事發后其所在公司十分重視,發動所有員工進行“愛心捐助”,同時也積極幫助辦理工傷保險報銷手續,已理賠了大部分的工傷賠償款。但是,停工留薪期工資待遇問題,雙方仍存在各自觀點,爭議不下。就爭議焦點,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迅速趕赴公司,召集雙方反復協商。經過調解員的努力,最終雙方在賠償問題上達成調解協議,一場因工傷引發的經濟賠償糾紛得以妥善化解。

  止糾紛于萌芽、化干戈為玉帛、予職工以祥和……寒來暑往,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息紛爭、解民憂,演繹著一個個生動的故事,近三年來,受理各類矛盾糾紛67起,成功化解58起,調解成功率達86.6%,防激化率達100%。小小的調解室,調解的是矛盾,調順的是民心,調穩的是社會根基。

  主動而為參好謀

  市容環衛行業作為勞動密集型行業,企業80%以上成本為人員薪資成本,且90%以上職工為農民工群體。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下行壓力加大,拖欠賬款和合同糾紛日益增加,是行業企業和職工的“老大難”問題。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積極出主意、想辦法,努力當好橋梁紐帶,組織對行業企業被拖欠賬款問題進行了深入調研,向省工商聯和行業主管部門提出合理化建議,并及時出面協助行業企業調解相關糾紛。

  2020年12月,協會在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中了解到,某大型地產集團旗下子公司(以下簡稱:“地產公司”)長期逾期拖欠我會會員單位福州某保潔服務有限公司、深圳市某環境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福州某某保潔服務有限公司、廈門某環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四家企業保潔服務合同金額合計為:1223.3923萬元,涉及項目職工1076人。遭遇資金回籠困難期間,四家企業本著為職工負責任的態度,一直在努力墊付職工工資,但是長期入不敷出,導致四家企業已經不同程度出現資金周轉困難問題,個別企業已經出現支付薪資困難及拖欠現象,一旦企業資金周轉困難持續惡化、導致資金斷裂,企業倒閉,后果不堪設想,屆時直接受到權益影響的將不僅僅是1076人涉案項目職工,而是四家企業全體職工,約計8790人。四家企業請求協會出面調解,要求地產公司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合同款項。

  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了解情況后,及時與地產公司、省總工會、福州市某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協調,多部門、多渠道做工作,各負其責、互相配合,經多方努力,于2021年3月調解成功,地產公司全額支付拖欠的合同款項1223.3923萬元,有力維護了企業和職工合法權益。

 

  “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委員會”經驗做法之三

調解+信用“三三三”工作法 柔性化解各類涉企糾紛

——威海市文登區信用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經驗做法

  威海市文登區信用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簡稱“信調委”)成立于2019年11月,現有專職調解員5人、兼職調解員2人。自成立以來,在全省首創調解+信用“三三三”工作法,柔性化解各類涉企糾紛,防止矛盾上行外溢。目前,累計調解各類糾紛案件996件,成功率達99%以上,涉案款項7.8億元,節省訴訟費、律師費2700多萬元。先后被山東省人社廳評為勞動爭議標準化調解組織、山東省金牌調解組織,“調解+信用”經驗做法被省發改委發文推廣。

  一、搭建三級組織。在區級,組建了由高級信用管理師、資深律師、知名企業家組成的核心團隊;吸納公證員、司法鑒定人、法律服務工作者及各領域專家50多人,建立了調解專家庫。在鎮街,15個鎮街全部設立信調委工作站,由司法所工作人員、調解片長負責開展調解業務。在企業,充分發揮商協會統戰性、經濟性、民間性作用,建立商協會信用糾紛定期溝通機制,先后解決商協會企業間矛盾糾紛56起。

  二、推進三調聯動。信用調與行業調聯動。推動信調委與矛盾糾紛較多領域的行業性專業性調委會對接,促成了長達17年的某建筑公司職工醫保費欠繳案件化解,成功推動72家欠款企業與合作方握手言和。區級調與鎮級調聯動。區信調委指導鎮級工作站開展業務,并受理工作站調解不成或復雜疑難案件。線上調與線下調聯動。研發“信易調”微信小程序,群眾可線上自主申報、提交申請、上傳證據;工作人員受理后,及時安排調解員與當事人對接。

  三、規范三步程序。第一步,信用提示。在申請調解時雙方簽訂信用承諾書,生成信用效力。對初步調查發現有明顯失信行為的當事人,告知失信風險及后果,軟性提示及時履行義務。第二步,失信懲戒。對明顯失信拒不解決問題或經調解后又不履行協議的失信方,列入“黑名單”,發起聯合懲戒。第三步,閉環處理。引入法院、仲裁庭等司法部門進行配合,經信調委調解成功的案件,當事人可以向司法部門申請司法確認,確認后等同于法院判決,可申請執行局強制執行。

 

  “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委員會”經驗做法之四

調防結合 訴調聯動 服務促進“兩個健康”

——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商會人民調解委員會經驗做法

  商會涉企糾紛調解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在自治區和南寧市工商聯、司法廳(局)以及江南區法院、檢察院、經開區法庭和司法局等科學指導下,著力在化解矛盾糾紛、維護合法權益上下功夫,在提升服務能力、促進“兩個健康”、推動高質量發展上見成效。

  一、調防結合,營造法治營商環境

  堅持積極防范、調解防范相結合原則,努力推進法治民企建設落地生根、健康發展。

  一是黨建引領。堅持黨建覆蓋、引領調解工作,充分發揮商會黨委書記作為調解員在調解工作中教育引導作用,做到開展基本教育突出習近平法治思想,組織基本活動安排涉企糾紛案例警示,建設基本隊伍嚴把企業家政治和法紀觀,落實基本制度嚴格按政策法規執行,確保調解正確政治方向,為促進“兩個健康”凝心聚力。

  二是普法先行。利用商會密切聯系會員企業優勢,協同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和律師事務所開展送法進商會、進園區、進企業活動,教育引導企業家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共同做好民企誠信守法經營、防范法律風險、維護合法權益、預防違法犯罪等工作,共同探討推進清廉民企建設、維護和諧勞動關系問題。商會每年選派、推薦會員參加上級組織的各類普法培訓、業務輔導和理論學習班,邀請知名律師開展經常性法律專題講座、舉辦年輕一代民營企業家培訓,強化法治思想引導,增強會員法治素養和理論水平。

  三是預防為先。堅持把主動排查糾紛、就地化解矛盾、促進和諧穩定作為商會季度聯系走訪會員企業的重要內容來抓。近三年來,商會調委會成員深入136家企業,就人事、土地、勞資、合同糾紛、勞動爭議等與當事雙方進行深入細致溝通交流,強化就地解紛,力爭矛盾不出企業、不出商會。同時,商會用好南寧經開區“媽媽式”服務品牌和服務企業“直通車”,聯合黨群局、組織部、政法辦、行政審批局、經發局等黨政機關暢通溝通渠道,廣泛開展聯企活動,加強黨政機關與商會企業意見征詢、政策反饋、精準服務等對接,鼓勵商會企業家積極主動同黨委政府相關部門溝通交流,通過正常渠道反映情況、解決問題、建言獻策,依法維護合法權益,推動構建親清政商關系,深入推進清廉民營企業建設。

  二、訴調聯動,合力化解矛盾糾紛

  堅持全程聯動、合力化解,努力把訴調要求貫徹在解決問題全過程、各方面。

  一是調解力量聯建。商會調解員優先選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熟悉企業經營管理和商會運行、有行業影響、具有法律政策素養、公道正派、熱心調解工作的商會領導、企業家、律師、工會代表中選聘。商會及時與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法院經開區法庭簽訂《關于建立涉企糾紛訴調對接機制的合作框架協議》,與江南區檢察院簽訂《江南區檢察院與經開區商會建立健全溝通聯系機制》,在瑞聲科技、騰科寶迪、雄塑科技3家會員企業設立“檢察官工作聯絡室”,與南寧市總工會、南寧經開區工委共同設立法律服務律師站,與廣西萬益律師事務所、廣西景業律師事務所、廣西至誠律師事務所等分別建立聯系合作機制,為商會調委會和會員企業提供經常性的法律培訓、普法宣傳、權益維護等形式多樣的法律服務。

  二是糾紛案件聯調。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法院經開區法庭、江南區人民檢察院及時把商會人民調委會和調解員納入特邀調解名冊,承接轄區內委托委派民商事案件,通常采取調解員受邀前往法庭、法官邀請調解員深入商會或企業開展巡審聯調等形式。聯調時嚴格按照受理糾紛、調解準備、實施調解、達成協議、督促履行、案件歸檔等調解工作程序規范實施。為解決涉企糾紛中最常見、最大量的買賣合同和勞務合同糾紛,聯調中商會調解員考慮到涉案雙方均為企業,重點從遵紀守法、誠信經營、保護品牌、長遠發展等角度出發,引導雙方多商量、多諒解,找到解決問題的最大公約數,力促雙方握手言和,在減輕涉案企業訴累、成本的同時,避免雙方對簿公堂;主辦法官則站在當事人的角度,用誠心、真心、善心、愛心、細心、耐心、公心,向當事人說明訴訟調解的好處以及不調解的風險,引導雙方互諒互讓,設身處地為對方著想,并利用已生效的類案典型調解案例,引導雙方正確合理有效調整自身訴訟預期,努力說服雙方通過調解方式化解矛盾糾紛。兩年來,商會調解員根據不同類型糾紛情況,綜合運用明法析理、說服疏導、專家咨詢、委托鑒定等方式,幫助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防止糾紛激化,做到案結事了。

  三是訴調結果聯認。充分發揮司法支撐和保障作用。經商會、法院、檢察院等聯合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商會督促當事人按照約定認真履行。能夠即時履行協議的,商會調委會積極督促當事人即時履行。當事人申請司法確認的,由法院及時審查,依法確認調解協議效力。法院在立案登記后委托商會調委會進行調解達成協議,當事人申請出具調解書或者撤回起訴,法院依法審查并制作民事調解書或者裁定書,當事人、商會和法院共同簽字確認。對調解不成的糾紛,依法導入訴訟程序,切實維護當事人的訴權。

  三、機制發力,提升調解質量效益

  堅持把規范、精準、高效機制建設作為快速化解多元化解涉企糾紛、提高訴調質量效益的重要依托來抓。利用法律維權機制,商會積極加強法律服務平臺建設,自覺接受上級工商聯、屬地司法行政機關和人民法院指導,倡導商會企業設立法務部門、聘請律師或法律顧問,形成協同聯動的法律服務力量。商會與法庭適時建立調解機制與訴訟程序有機銜接的糾紛化解體系,完善調解與訴訟銜接程序,規范糾紛受理、調解、履行、回訪以及檔案管理、信息報送、考核評估等制度機制,落實法庭、檢察院委派調解和委托調解機制,引導當事人優先選擇商會調解組織解決糾紛。每年通過普法宣傳、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積極主動對企業糾紛風險實施排查和監測預警,及時發現、確實弄清、協調解決,使涉企矛盾糾紛得到源頭治理。此外,商會通過各種方式爭取司法行政機關、法院、檢察院、工會、人社等部門支持,積極參加調解培育培優行動,通過上級組織開展的調研指導、經驗交流、案例指引、典型推廣、課題研究等促進商會調解工作有序、規范、健康發展。

 

  “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委員會”經驗做法之五

依托異地商會搭建平臺化解矛盾糾紛

——柳州市福建商會人民調解委員會經驗做法

  柳州市福建商會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福建商調委)于2020年9月成立,是經柳州市魚峰區司法局備案人民調解組織。作為一家異地商會,柳州市福建商會充分發揮好橋梁紐帶作用,在柳州市司法局、柳州市工商聯和魚峰區司法局的指導下開展調解工作,在團結會員企業的基礎上不斷健全商會人民調解工作機制,著力提高調解水平和服務質量,堅持搭建好涉企矛盾糾紛化解平臺,保障和激發了會員企業的創業活力,有力促進了商會的全面建設。主要經驗做法:

  一、政治建設好。商會調解委始終堅持把政治建設放在第一位。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宣傳黨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認真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自覺擁護“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把黨的領導貫穿調解工作全過程,把自治區、柳州市工商聯的各種指示要求落到實處,各級領導到商會調研都給予高度肯定。

  二、制度機制完善。一是按要求規范設置調解組織名稱:柳州市福建商會人民調解委員會;二是按規定懸掛調解標識,在工作場所外和調解場所都分別懸掛有商會調解委標牌、標識,使人一目了然;三是按要求制度上墻。將調解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工作紀律和工作人員等全部上墻公示,并建立了接待受理登記、檔案管理等制度,保證了商會調解工作有章可循。

  三、專業程度高。一是組織健全。商會調解委現有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員6人,還配備了一名副秘書長作為專職工作人員;二是聘請了兩名律師擔任調解員,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商會了解情況,解答問題;三是積極組織調解員參加工商聯和司法行政機關等部門組織的培訓;四是調解成功率高。近年來,商會調解委共妥善調解了矛盾糾紛5件,調解成功率達到80%,調解案件標的總額達六千萬元。商會的凝聚力不斷得到了提高。

  四、服務能力強。商會每年利用理事會和會長辦公會等時機,請法學專家、律師對全體人員進行法律政策宣傳等預防工作。2022年就先后兩次請魚峰區司法局領導和廣西佑成律師事務所律師進行《民法典》法律知識講座。對來訪接待受理力求規范,業務流程標準化。今年初,商會還利用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領導到商會開展法官“三進”活動的機會,與法官探索開展人民法院委托調解工作等問題,提高了調解員的業務素質和服務能力。

  五、基礎保障有力。商會調解委基礎設施完善,有穩定的調解經費來源,有100多平方米的辦公場所,配備有電腦、打印機、復印機、電話、照相機等辦案辦公設施設備,注冊有全國工商聯商會調解服務平臺,與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實現信息在線互聯互通。基礎設施的有力保障,為商會調解工作奠定了扎實的基礎。

 

  “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委員會”經驗做法之六

法治宣傳優營商 商務調解化矛盾

——習水縣商務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經驗做法

  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強商事糾紛及時化解,促進營商環境建設,推動訴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實,習水縣商務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商調委)于2020年4月16日在縣委政法委的統籌下掛牌成立。商調委自成立以來,縣法院、縣司法局加強業務指導,各項工作有力有序開展,2022年7月被貴州省工商聯、省人民法院授予訴調對接“示范單位”稱號。2023年7月,習水縣商務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預售合同糾紛案”入選“全國百佳商會調解典型案例”。為縣域經濟發展、訴源治理、優化營商環境等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聚焦商事糾紛 調解與普法同行

  近年來,因酒而興的習水縣社會經濟快速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不斷發展壯大,小微企業數量多且發展迅速,企業在生產經營、勞資管理、民間借貸、經濟合作、產品交易等方面矛盾糾紛逐漸增多,矛盾的復雜性和多樣性凸顯。商調委先后組織為企業、個人提供免費法律咨詢服務600余人次、開展法治宣傳活動200余場次,組織“百名律師”團隊掛幫商(協)會、企業,擬定較為完善的宣講計劃,為企業開展“法治體檢”,有效防止糾紛的激化。2021年,習水縣境內5家煤礦拖欠應急救援中心救護費165萬元,商調委先后走訪5家煤礦企業,宣傳相關法律知識,告知5家煤礦如果繼續拖欠將要面臨的法律后果。5家煤礦先后主動與應急救援中心對接,履行完畢尚未支付的拖欠款。

  聚焦訴源治理 調解與治理同步

  自商調委成立以來,積極參與訴源治理工作,主動與法院對接,接受法院訴前、訴中委托委派調解商事糾紛,截止日前,調解法院委托訴前、訴中委托委派且當事人同意調解案件共2363件,調解成功2013件,調解成功率達95.3%以上,涉及金額5.4億余元,涉及當事人7350余人、企業1020余家,通過積極參與訴前、訴中調解大大減少了人民法院裁判的商務糾紛訴訟案件,同時節約了訴訟成本,為企業排憂解難,人民群眾的合法利益得到有效保障。2023年1月5日,程某某、王某某等72名申請人與習水新華星源置業有限公司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案件,涉及當事人多,涉案金額高達3250萬元。經過商調委多次與雙方當事人溝通協調,最終雙方在三天內達成了一致協議,被申請人全額退還申請人預售款,并承擔違約金,雙方自愿達成和解協議。雙方當事人對調解結果非常滿意,紛紛表示商調委通過人民調解的方式既減少了訴訟成本又縮短了訴訟時間,人民群眾的利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聚焦司法確認 調解與履行同頻

  為減輕糾紛當事人的訴訟成本,商調委通過與縣人民法院積極協同配合,開通商務糾紛調解司法確認的綠色通道,對矛盾糾紛調解成功,但未能當場兌現的調解協議,由調委會動員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當事人也可以委托調委會工作人員代為申請司法確認。通過司法確認程序,提高調解協議的履行力,增強人民調解的社會公信力。在商調委調解成功的2013件案件中,司法確認1963件,司法確認率98.7%。

 

  “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委員會”經驗做法之七

充分發揮人民調解作用 助推行業高質量發展

——全聯新能源商會人民調解委員會經驗做法

  在全國工商聯、北京市司法局的悉心指導下,全聯新能源商會人民調解委員會于2020年3月19日獲批成立,調解員隊伍由新能源領域知名律師、行業專家及資深企業家組成,是專門從事新能源行業糾紛調解的人民調解組織。調委會充分發揮人民調解職能,幫助新能源企業維護合法權益,最大程度減少經營風險,快速化解行業糾紛,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現將主要工作匯報如下:

  一、深入學習,堅定正確政治方向

  商會調委會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調解工作正確政治方向,確保黨中央關于調解工作的決策部署得到堅決貫徹落實。幫助廣大新能源企業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最大程度減少經營風險,快速化解經濟糾紛,保障新能源企業合法權益,促進新能源行業健康發展。

  二、日常提供法律咨詢,積極開展案件調解

  調委會成立以來,調解員利用自己在能源、電力行業的法律專業優勢,多年來為新能源企業無償提供涉及新能源行業知識產權、并購重組、工程建設、貿易爭端、股權糾紛、企業合規、涉疫情等專業法律咨詢服務超過100次。

  調解員團隊積極受理新能源領域案件調解申請,參與調處多起法律糾紛,包括經濟糾紛申請暫緩執行、項目工程拖欠質保金、地方政府土地保證金退還、股權糾紛等,涉案金額累計達23.8億元,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獲得廣大會員企業好評與認可。2020年,我會某會員企業拖欠山西某化工公司貨款4951928元,我會人民調解委員會積極聯系雙方進行調解,并敦促會員企業依法承擔付款責任,在對方要求的期限內清償全部欠款。山西某化工廠為此十分感謝商會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主動加入商會成為會員。

  面對新冠疫情,在全國工商聯統一部署下,商會充分發揮法律調解工作職能優勢,組織法律專業人員為疫情期間企業勞動關系與人力資源合規問題提供法律意見與咨詢服務,做好基層企業員工的政策宣講和引導,穩定群眾情緒,維護社會穩定。與此同時,及時了解民營企業復工復產情況,以及困難訴求,上報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相應政策參考。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礎上全力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維護基層社會和諧穩定、助力復工復產。

  三、組織公益沙龍與課題研究

  自調委會成立以來,先后組織法律服務公益沙龍8期,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形式,內容涵蓋疫情對合同履行的影響與對策、疫情影響下法律風險應對、歐盟市場準入的海關措施及產品合規、環境保護與安全合規體系建設、民企刑事法律風險防范及刑事合規、民企合規守法經營等領域,給會員企業提供有效借鑒指導。

  同時,商會還積極開展企業合規管理標準化建設工作。2021年在中國貿促會商法中心的支持下,圓滿完成了“新能源行業企業合規管理體系規范研究”課題,制訂了一套適合新能源行業特點、適用不同規模的合規管理體系指導指南,供會員企業借鑒。

  四、調解員隊伍建設

  商會調委會現有調解員7名,其中有5名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6名、本科學歷1名,分別在新能源與氣候變化政策國家戰略研究、新能源法律政策研究與訴訟非訴、新能源建筑、淺層地熱、生物質能、風能項目基建審計、工程招標、專利商標、知識產權等領域具備豐富理論知識,多年實踐經驗,在業界具備一定的知名度、影響力和公信力,熱心調解事業,為調解工作高效運行打下堅實基礎。

  2020年3月至今,調解員先后參加超過30次調解培訓及專題輔導。特別是疫情期間,全聯法律部和北京市調解協會多次組織疫情防控背景下調解工作系列培訓,通過學習疫情防控背景下勞動爭議焦點問題、法律調解新趨勢與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護,熟悉調解政策,掌握調解技巧,運用商會調解平臺,提升調解水平,促進調解能力建設。商會還組建了調解員微信群,及時傳達上級部門法律調解政策資訊并領會文件精神,了解企業法律訴求和調解申請,為企業提供法律援助。

  五、工作規范開展

  調委會成立之初就組織調解員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北京市司法局關于加強行業性專業人民調解委員會規范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北京市規范化人民調解委員會標準及規定》《關于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的實施辦法》等政策、法規,認真研讀《人民調解》雜志、《北京調解》內刊,深刻領會文件精神,了解標準化的法律服務、調解工作的制度要求、辦事流程。先后制定《調解委員會章程》《調解規則》《調解申請與受理流程》,按照調解案卷文書格式規范要求,整理調解案件檔案資料。在秘書處設置專門的調解室及桌椅桌牌檔案柜,懸掛調委會標牌、掛徽,公示調解委成員、調解原則、權利義務、監督電話,置有調解員名冊、意見簿;調解員佩戴調解徽章、胸牌,確保流程規范化、標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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